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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局 2022-04-28 16:59 打印此页
石家庄市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存储工资
保证金案社会公布
市场主体:石家庄市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汾河道69号
       法定代表人:赵新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6012498133
2022年1月至2月,高新区城管局陆续接到李立刚、熊永刚、李庆海等农民工投诉,反映他们在昊庭家园项目从事主体施工工作,被拖欠工资问题。随后我局对上述反映情况展开调查,对昊庭家园项目施工单位石家庄市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在施工中未依法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该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于2022年3月3日进行立案。并于3月21日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石高城管劳监改通字[2022]第JZ002号,责令该公司3月26日前办理昊庭家园项目的工资保证金手续,该公司逾期未办理,即未依法改正违法行为。该公司未依法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行为,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我局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给予处罚。2022年3月25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石高城管劳监罚告字[2022]第JZ002),并于2022年4月22日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石高城管劳监罚决字[2022]第JZ002号)对该公司未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
       办理结果:目前该公司仍未按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未缴纳罚款。下一步,高新区城管局将继续督促该公司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待时效期满后,针对该公司仍未执行的法律事项,依法将该案件移交高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