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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局 2022-01-20 16:20 打印此页
区内各企业:
根据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市工信相关要求,现开展2022年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大型企业外,其他企业均可以申报,规上工业企业纳入重点申报范围。
二、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原则,依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已纳入“专精特新”培育库的企业更新数据后进行申报,未入培育库企业,抓紧时间网上填报入库(具体流程见附件3)。
三、申报企业请于2月9日前,按省厅通知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经济发展局(城市汇客厅工业和信息化处)。
四、申报企业存在下列情况的不予推荐: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和淘汰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报企业按照附件2填写承诺书,并一起装订。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网上申报说明 
附件2:
承诺书 
附件3:
河北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的通知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1月20日
(联系人:刘彦波 联系电话:8509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