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新闻
 > 公示公告
 
经济发展局 2022-11-24 09:58 打印此页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我区拟紧急采购一批疫情防控物资,欢迎各医药销售公司及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前来报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新冠疫情防疫物资采购(第十四批)。
二、报名资料及要求
需提供的报名资料详情见附件2,报价现场需携带样品。
对于体外诊断试剂,销售方需在我区有符合该试剂存放条件的库房(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库房地址为准),便于随时检查。
三、评审方式
1.采取“二次报价”的形式确定供货方;
2.由区联合采购小组在区纪检组的监督下,现场启封各单位报价;
3.根据各企业“一次报价”结果,选取单项品种最低价为“二次报价”标底,各报价单位授权委托人现场进行“二次报价”;
4.综合“二次报价”及供货时间的结果,确定供货方,签订供货协议。
5.报价单中品规及数量为拟购置量,具体以采购时使用方确定的品规及数量为准。报价时,打印一次报价并盖章,二次报价现场手填。
四、报名时间及供货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17点40分前送达。
开始时间:2022年11月24日18点00分开始。
供货时间:依据现场议定送达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及地点
1.地点:高新区槐安东路与昆仑大街交口西北角,城市汇客厅西北方向(工信处)。
2.联系方式:0311—85096037
六、注意事项
1.参会人数:各企业只到一人并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2.防护措施:佩戴N95医用防护口罩,参会期间不得摘口罩。
 

附件1:
附件1:2022年新冠疫情防疫物资采购(第十四批)报价单(一次报价单) 
附件2:
附件2:经销商、生产厂家需要提供的资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