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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委政法委
发布日期:【2025-04-08】 发布处室:工委政法委
一、领导班子职务及分工 领导姓名:刘晓辉(政法委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政法委全面工作。 领导姓名:李仁奇(政法委副书记) 工作职责:分管办公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两新”党建指导科。 领导姓名:张向东(政法委副书记) 工作职责:分管政法科、综治科。 领导姓名:马士杰(政法委副书记) 工作职责:分管信访接待科、督查督办科。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工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工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 (十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信访工作; (十二)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 (十三)统一领导全区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 (十四)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等。 (十六)完成区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及具体职责 内设科室7个:办公室、政法科、综治科、信访接待科、督查督办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两新”党建指导科。 (一)办公室 1.负责上传下达、指挥调度、机要保密、信息宣传等方面工作; 2.负责信访督导督查工作; 3.负责信访北京值班协调安排; 4.协助领导部署全面工作,协调部门关系,督导贯彻实施; 5.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等。 (二)政法科 1.承接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组织协调全区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对重特大案件和有关争议的疑难案件督办、协调和指导,对政法各部门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人民防线斗争、群体性事件排查,以及区内各类邪教和非法气功组织的防范、稳控工作; 4.负责指导涉法涉诉中心工作。 (三)综治科 1.承接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承接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3.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排查; 4.负责指导综治中心、综治视联网指挥平台及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6.负责全区监外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组织、协调、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政策。 (四)信访接待科 1.负责指导全区群众信访工作; 2.负责接访大厅的日常管理与工作协调; 3.负责群众来访的登记、分流、引导和接待工作; 4.负责到区上访重要信访事项的情况收集、汇总整理和报告起草等工作; 5.负责重要会议和活动期间的信访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现场处置到区工委、管委会门口的突发性事件; 6.负责全区各类进京访的处置和劝返等工作。 (五)督查督办科 1.负责上级及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件的查处; 2.负责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实施; 3.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向有关部门通报信访案件查处进度情况; 5.负责对全区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的指导。 (六)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1.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2.负责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协商,推进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 3.组织指导镇、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干部培训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 (七)“两新”党建指导科 1.承担区工委“两新”工委日常工作; 2.承担指导全区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以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318号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6月-8月 9: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311-85961664 受理投诉部门:石家庄高新区政法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