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事后公示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2024年第28号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1 11:09 1 打印此页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青椒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青椒。被抽样单位:石家庄高新区李文太蔬菜批发部。购进日期:2024年11月12日。不合格项目:该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因不合格青椒是当事人购进,购进后并未对该产品进行任何加工,不合格原因需要该产品上游单位排查;在收到不合格线索后,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并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当事人能如实说明该产品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同时,当事人主观上无违法故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其免于行政处罚。并将该线索移交至相关单位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