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姜。被抽样单位:石家庄高新区巴蒙羊汤馆。销售企业:高新区风三蔬菜店。采购日期:2025年4月16日。不合格项目:噻虫胺超标。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采购该食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决定对其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石高市监不罚〔2025〕070 号;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案件线索移送至不合格产品上游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二、1批次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姜。被抽样单位:高新区鑫卓饭店。销售企业:鹿泉区倩伟蔬菜批发部。采购日期:2025年4月12日。不合格项目:噻虫胺超标。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采购该食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决定对其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石高市监不罚〔2025〕069 号;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案件线索移送至不合格产品上游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三、1批次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姜。被抽样单位:张秋亮。销售企业:鹿泉区董江波蔬菜批发店。采购日期:2025年5月10日。不合格项目:噻虫胺超标。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采购该食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决定对其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石高市监不罚〔2025〕059 号;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案件线索移送至不合格产品上游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