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批次螺丝椒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螺丝椒。被抽样单位:石家庄高新区建强快餐店。购进日期:2025年10月14日。不合格项目:该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因该不合格螺丝椒是该单位购进,购进后并未对该产品进行任何加工,不合格原因需要该产品种植单位排查;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并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因当事人取得《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行为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首次违反给予责令改正,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决定不予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