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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方案
经济发展局 2025-04-30 11:45 1 打印此页

高新区经济发展

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方案

 

经济发展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方案严格遵循省市区规定要求,结合职能领域特点科学制定。综合相关规范及实践,特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 合法性原则‌:检查事项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设定,确保程序合法‌。
  • 必要性原则‌:减少非必要检查,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 协同性原则‌: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检查范围与事项

领域划分

聚焦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和国防等职能相关领域,明确检查对象及具体事项‌。
示例:对中央、省预算内直接投资、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备案监督检查、对商品现货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的行政检查等。

清单管理

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逐项列明检查内容、标准及依据‌。

三、计划制定与备案

年度计划编制

明确检查任务名称、依据、频次(如年度上限)、检查方式(现场/非现场)等要素‌。

重点领域专项检查需提前评估必要性,报上级批准后实施‌。

备案要求

检查计划及时向区法制办备案‌。

四、流程规范

检查实施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人员,结果公开‌。

现场检查须扫码入企,线上填写表单防止超范围检查‌。

频次控制

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年度检查频次设上限(如1次/年),超出需特殊审批‌。

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对低风险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五、创新检查方式

数字化管理‌:依托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实现计划合并、过程留痕、事后评价全流程监管‌。

非现场监管‌:通过在线监测、数据共享等方式替代部分现场检查,提升效率‌。

执法监督‌:对违规检查、重复检查等行为严肃追责,检查数据定期分析并优化‌。

 

 

附件1: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行政检查计划表
附件2: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石家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