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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第二轮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整改情况
生态环境局 2021-03-23 11:10 1 打印此页
整改问题: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2019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80,在全国168个城市中排位倒数第三,完成“退后十”的目标任务还很艰巨
整改目标:2020年PM2.5平均浓度较2019年下降8%,达到5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191天,优良天数比率达到52.2%。
整改措施:
1.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继续深化“散乱污”专项整治行动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2.不断优化运输结构。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及证照不全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油罐车。
3.不断加强扬尘治理。严格按照《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完善扬尘污染治理技术体系,推进治理精准化和规范化。
4.不断加强工业治理。对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大的企业,列入区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完成非重点行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
5.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机制。坚持差异化管控。
整改效果:
(一)优化产业结构。持续“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制发了《高新区2020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回头看”,运用突击检查、无人机飞检形式进行拉网式排查,实现动态清零。
(二)优化运输结构。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成品油专项整治方案》(〔2020-12《关加强重污染天气劣质散煤和成品油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2020年11月16日)文件精神,按照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质量导向、突出重要区域、重点环节,全面加强辖区内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监管,不断提高综合治理效能,截至2020年底,对管辖区域内15家加油站成品油抽检达到经营主体全覆盖,重点加大柴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对车用汽油81批次、车用柴油36批次、车用尿素39批次共计156批次抽检,抽检结果均为合格。
    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制发了《石家庄高新区黑加油问题清理取缔暨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油品质量抽检、油气回收装置检查、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通过活动开展,未发现黑加油站(点);为督促各施工工地自觉抵制无证无照加油站(点、车)油品,印制了《关于生产、销售、储存、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的风险告知函》,联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局发放给区内施工工地,提醒禁止购买使用不合格油品;同时告知了区内各正规加油站信息,提醒用油必须联系正规加油站并索要票据。
(三)强化扬尘治理。一是对建筑施工单位开展“全时段”监督巡查,制定了《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强化扬尘污染管控的实施意见》,加大处罚力度,严格督促各施工工地按照《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落实“六个百分百”防治措施。二是强化辖区道路水洗机扫力度,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451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面积406万平方米,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辖区平均降尘量不高于8吨/月·平方公里。三是对重点区域实行精细化管控,成立了国控点位专班督导工作组,制定了《高新区国控点精细化管控实施方案》,印发了《高新区国控点位专班工作手册》,开展强力督导行动。
(四)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一是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通知后第一时间转发各职能部门,落实对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措施;二是建立了《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制定了《高新区关于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强化夜查的通知》,实行区领导带班夜查,各部门联合夜查制度,对企业应急减排、建筑工地停工、渣土车管控、黄牌货车管控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通过联防联控及各部门通力协作,尽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对我区带来的不利影响
    (五)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高新区PM2.5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16天(去年同期173天),重污染天数为19天,比去年同期减少6天。完成了全市考核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