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31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
1.高新区社会发展局 监督电话:031185096313
邮箱:n123b456@126.com
单位地址:石家庄裕华区淮河道191号裕龙大厦612房间
附件: 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1)
高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