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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人社局关于石家庄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申领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公告
人社局 2025-04-17 14:45 1 打印此页
高新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企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72号)已正式印发,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政策落实和顺畅衔接,2025年4月17日,石家庄市人社局发布《关于石家庄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申领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的公告》,现将公告转发给你们,请各参保单位按照公告要求,做好申领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作。

http://rsj.sjz.gov.cn/columns/fa354001-476c-4fb3-9469-f5f4e6321878/202504/17/04c3fdaa-8987-4e95-891b-0744bf639d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