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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新区科技局关于2025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科技局 2025-08-04 14:46 1 打印此页
区内各企业: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令〔2024〕第1号)和《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冀科成市规〔2024〕1号)有关规定,按照《河北省科技厅关于2025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冀科成市〔2025〕11号)要求,现就2025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含企业技术创新奖、科学技术普及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原则
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提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承担国家和我省重大科技任务并在我省落地转化的成果,鼓励提名现代化钢铁、绿色化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数字产业的标志性科技成果。重点提名真正为我省科技事业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
三、提名要求
(一)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第一完成人工作单位应是在河北省登记或注册的组织。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在河北省登记或注册的组织。
(二)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项目的候选者。
(三)2024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提名项目完成人。
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作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参加评审且未获奖的,本年度不得提名。
(四)提名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前三名完成人须是核心发明专利(前3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其他人也须持有相关知识产权。
(五)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须为国内单位。
(六)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所提交的论文、专著公开发表必须2年以上(本通知中“2年以上”均指2023年1月1日之前)。提名技术发明奖的项目,核心技术必须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且整体技术应用必须2年以上。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必须2年以上,且在河北省内进行转化;土木工程类项目的相关工程必须提交工程验收报告,验收时间应在2年以上。提名科学技术普及奖的项目,科普作品应当是2000年以后(含2000年)出版发行的作品且发行2年以上。
四、不得提名情形
(一)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二)被判处刑罚或者受到行政处罚、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处分,且处于执行期或影响期的。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被立案调查尚无结论的。
(四)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有科研失信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且在惩戒执行期内的。
(五)未对项目做出创造性贡献,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
(六)存在较大学术争议、知识产权争议未取得定论的。
(七)须取得有关许可证,尚未取得的。
(八)涉及支撑提名项目相关的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尚未结题验收的。
(九)涉密的。
(十)同一技术内容在同一年度重复或多渠道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
(十一)同一技术内容已经获得或者当年度被提名为国家科学技术奖或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的。
(十二)按照省科技厅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省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提名责任
省科技奖励实行科研诚信全过程管理,完成单位、完成人应严格履行有关规定。
完成单位应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存在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按照规定对候选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涉及项目争议的,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涉及材料虚假或违纪行为的,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被提名人选、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各有关完成人应保证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以及其他依规不得提名的情况。涉及争议的,积极配合调查。出现材料虚假或违纪情况的,无条件退出本年度评审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提名材料要求
今年省科技奖励工作提名材料实行无纸化,形式审查实行智能化。完成单位在“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提名管理系统”中在线提交电子版提名书,上传公示情况、提名书中签字、盖章页PDF格式扫描件。通过总评审的项目需按要求报送纸质版提名书,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七、提名程序
(一)预申报
请申报单位认真学习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文件和规定,如实填写《2025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预申报项目情况》,并于8月7日中午12时前将PDF版(需盖章签字)连同Word版发送至高新区科技局邮箱gxqhjc@126.com,择优确定提名项目后,将“提名号和校验码”通过“单位管理员”告知“完成人/完成单位”,每一对提名号和校验码对应一个提名项目。
(二)登录提名系统
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平台”(网址:https://jl.hebkjt.cn/)点击“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提名管理系统”,进入奖励提名系统。
(三)在线填写提名书
完成人/完成单位使用提名号和初始校验码登录提名系统,选择归属单位管理员后,按照《2025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各奖种的填写要求在线进行填写,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及公示情况,在线生成电子提名书。完成人/完成单位下载提名书签字、盖章页进行打印、签字、盖章,并上传提名书签字、盖章页原件PDF格式扫描件。
八、提名公示要求
项目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需分别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须按照《2025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项目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公示情况(网站截图、扫描件等)须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提名管理系统。
九、提名时间要求
2025年8月7日9时,提名系统开放,按照河北省科技厅网络提名截止时间要求及相关工作安排,各单位管理员请于9月3日17时前完成对电子版提名书的在线审核和提交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咨询电话:0311-86252239、85816252
提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8731138396、15383230865
 高新区科技局咨询电话:0311-85093602
 
附件:
2025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预申报项目情况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规则
2025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手册
 
石家庄高新区科技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