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更好的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持续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建设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提升我市原始创新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现组织开展 2025年度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市级联合研发机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和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学科)申报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种类
产业技术研究院是由石家庄市域内企业牵头,联合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链相关企业组建的,面向产业发展,以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整合相关的科技创新资源,围绕全产业链进行技术创新,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技术服务、人才引进培养、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等科技创新活动的产业公共技术研发服务平台。
联合研发机构是指由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引导,我市域内企业与国家级科研机构、国内双一流高校、国内一流学科等联合共建的实验室、研究院(所)、创新院、研发(创新)中心等以科研合作为主要方向的联合研发机构,主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人才引进和培养、产业化应用等任务。
技术创新中心是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为目标,以建设一流的实验条件,聚集和培养一流的技术人才,集成同行业先进技术成果,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应用试验,为企业提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和成熟配套的技术,推动我市行业技术进步为宗旨,依托我市在同行业或领域内有较强研发实力和较高影响力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的面向社会开放的技术创新平台。
重点实验室是以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增强科技储备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面向学科发展前沿或行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引领支撑科学发展、技术创新和产业进步的创新平台。
二、支持方向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平台为载体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平台建设布局坚持少而精、成体系、强能力、重贡献。同时,应对拟建平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市局将严把申报质量关,相同领域已有平台布局的不再新建。本年度新建平台优先支持方向如下:
1.面向重大国家战略。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以及省、市科技创新重大战略部署,重点支持和鼓励我市创新主体与京津高校、院所和科技型企业联合共建科技创新平台。
2.面向重点产业。重点围绕我市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现代食品、商贸物流等五大主导产业,突出低空经济、人工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产业,鼓励我市龙头企业联合京津一流创新主体申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
3.面向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鼓励各县(市、区)围绕县域特色产业,布局一批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聚焦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个性技术突破,产学研联合申报科技创新平台。
三、申报条件
按照《石家庄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行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石科〔2025〕11号)第十一条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要求。
按照《关于加快建设联合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25〕8号)第二条规定的认定条件要求。
按照《石家庄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石科规〔2024〕2号)第十条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要求。
按照《关于石家庄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的实施意见》石〔2022〕13号)第十二条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要求。
四、申报推荐程序
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申报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或高校科技处等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申报和推荐。
五、申报方式及流程
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申报在“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审核,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由归口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六、材料报送
本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申报采用无纸化方式。归口管理部门不再向市科技局报送项目汇总表。项目申请书报送时间和份数另行通知。
七、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17时
归口推荐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7时
八、咨询电话
(一)区科技局85093609
(二)市科技局
1.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研发机构咨询:
平台科:85057594 85069136
2.技术创新中心咨询:
平台科:85053255 85069136
3.重点实验室咨询:
计划科:85057592 85057591
4.技术支持咨询电话:85866036
附件:1.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流程
2.石家庄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行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关于加快建设联合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
4.石家庄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5.关于石家庄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的实施意见
高新区科技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