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业绿色发展,按照《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附件1)及省、市工作要求,开展2026年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现将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你们,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评价范围内的企业积极委托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荐机构(附件1)对本企业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机构应按评价程序要求,出具评价报告,填报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情况汇总表。于10月28日前将评价报告、汇总表报送经济发展局。联系人:荆浩然,联系电话:85095006。
2.评价机构应于11月1日前将需省级、市级备案公示的评价报告、评价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送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评价报告实行备案制,水泥、商砼、发电行业评价报告由省级备案并公示,其他行业评价报告由市级备案并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后期的公示结果,分别抄送备案评价情况至河北省税务局、石家庄市税务局。
经济发展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