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安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苗雨(石高劳人仲案〔2026〕435号)诉被申请人石家庄安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件裁决书,裁决书裁决如下: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5年9月9日至2026年2月9日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9月9日至2026年2月9日工资差额10432.61元;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10月9日至2026年2月9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另一倍15982.61元;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9月9日、10日、2026年2月8日加班工资413.79元;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不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案件的裁决,可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人:马根昌、李圣南,电话:0311-85091179,领取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汾河道63号1号楼三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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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