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石家庄**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机械加工,属于工贸行业。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1名焊接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该名人员立即停止焊接作业,随后对该公司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审批。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查实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参照《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于2026年1月结案。
案件分析:
本案涉及的违法行为是焊接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对特种作业人员专业能力和专业知识的一个体现,上岗前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实践证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有效的降低了事故的发生率,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通过本案,一方面要求生产经营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要严格进行审查,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另一方面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要持续加大特种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和执法检查力度。同时其他行业企业也得到了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