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不仅是日常通行的路
更是危急时刻的“生命通道”
在楼道堆积杂物
看似是图方便的小事
可一旦火灾来临
这些杂物将变成“助燃剂”
将“生命通道”变成“夺命通道”
2022年12月1日,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一高层住宅突发火灾,一楼大厅、过道、楼梯间杂物着火,现场浓烟较大并顺着楼道蔓延至楼上。
由于事发处堆放杂物,导致人员逃生不利,消防员救出被困人员8人,其中5人抢救无效死亡。

2020年1月27日,北京市朝阳区一居民王某某因在楼道堆放杂物引发火灾,致邻居被严重烧伤。
最终判决王某某赔偿受害人全部费用633万余元的70%,即443万余元,物业公司对633万余元全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住宅内的楼梯、疏散通道等
不仅是住户行走进出的道路
也是我们大家的“生命路”
堵塞疏散通道行为
是违法的!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者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易于开启,并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
高层民用建筑的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等部件应当完好有效;常开式防火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小区消防设施、器材被占用
消防通道被堵塞等等
若群众发现这些问题
应该如何举报投诉?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文件要求,“96119”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热线已归并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广大群众可以通过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相关举报投诉和业务咨询。
请记住
遇到火情拨打119
发现火灾隐患拨打12345
“打通”生命通道
事故频频发生也警示着我们
日常生活中
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很重要!
每一次的疏忽大意
都会在我们的身边埋下安全隐患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从你我做起
不给火灾隐患留可乘之机
“清零”楼道堆物,“打通”生命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