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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百项示范”(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经济发展局 2022-07-22 19:31 1 打印此页
区各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省工信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百项示范”(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2022]-1571)要求,现组织开展 2022年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百项示范”(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在河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重点项目实施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可以申报,需提供统计部门和税务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企业的工业增加值、投资数据已在本地入统,并已在本地纳税。
(二)项目实施单位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成长性较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三)申报项目实施地在高新区内。
(四)项目已办理完成备案(核准)、土地审批、环评批复手续,并已开工建设,已完工项目不在申报范围。
(五)总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上。
(六)已获得过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申报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务必于7月28日17:00前将上报文件(附推荐项目汇总表)、项目申请报告一式四份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U盘)报送至城市汇客厅一楼经发局工信处。电子版正文为word格式,附件为pdf格式,项目固定资产(设备)投资完成明细表为excel格式,另请在申报材料附纳税归属地证明及项目入统证明。3
地址:高新区城市汇客厅一楼(槐安东路与昆仑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经济发展局发展改革处
 
附件1: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百项示范”(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附件2: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省工信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百项示范”(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7月22日
(联系人:冯成宇,张照经  联系电话:0311-85096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