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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经济发展局 2023-04-18 16:32 1 打印此页
高新区各企业: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石发改创新〔2023〕229号)的通知要求,我区现组织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各企业对项目申请报告及附件的完整性、合规性负责,涉及国家、省行业管理规定要求的,应附建设单位行业资质证明。请于2023年5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申请报告一式六份(电子版申请报告正文为word格式,附件为pdf格式,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单位情况表为excel格式)。

        附件: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经济发展局
2023年4月18日
    (联系人:张  娜   8509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