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提交时间
10月31日之前提交入库材料
注意:取消年度第二批次及12月月度审核,因审核工作量大、时间紧张,请提前收集材料,保证审核确认工作顺利进行。
二、入库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入统的建筑业企业必须要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是住建系统下发的或者行政审批局审批的。不包括持有设计施工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前三项有建筑业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收入必须是建筑业收入。如果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是建筑业,即使有建筑业企业资质,也不属于统计范围。
3.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按照法人单位注册地原则进行统计。
4.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三、入库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3、《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表号:MLK101-1)》一份。
4、《现场核查结果登记表》一份。
5.《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一)》一份。
6.主营业务界定不清的,需要提交三个辅助索证材料:一是提交近两年营业收入分类明细账,标有税率(因为建筑业税率一般是3%、9%,从税率很好判断);二是近两年签订的所有建筑施工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三是建筑业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为加盖企业公章纸介质,公章需加盖在企业名称处。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1002室
联系电话:8509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