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新闻
 > 公示公告
 
关于组织2024年第一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评价工作的通知
经济发展局 2024-01-16 13:46 1 打印此页
区内各企业:
根据省、市工信部门《关于组织2024年第一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申报评价
企业自愿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线上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纸质材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和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形成企业评价申报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2月6日前,报送经发局综合二科,创新型企业备案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kjcyc@163.com。
二、其他要求
属于直通车企业争取应报尽报。
直通车条件。①、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③、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④、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附件: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4年第一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评价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1月16日
(联系人:杨梦姣 联系电话:85962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