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石家庄一中实验学校医务室向我局提交医疗机构整体搬迁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该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石家庄一中实验学校医务室
二、拟搬迁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号石家庄一中实验学校综合楼
三、医疗机构类别:医务室
四、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五、所有制形式:其他
六、服务对象:内部
七、床位(牙椅):床位0张;牙椅0张
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刘希贤(张红格)
九、诊疗科目:03.内科。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311-68021864,68021632
石家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