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锦正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130101MA0CPQP71Q,法人赵水计身份证1322271947********:
我局在查处倪晓良反映你单位社会保险未登记案件过程中,先后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经营地留置张贴等方式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文号:石高建管劳监处告字〔2026〕第QY2002-1号),邮寄送达于2026年8月22日。因你单位登记注册地址无人经营、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失联,无法完成法定送达。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公告送达上述文书。因你单位逾期未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文号:石高建管劳监改通字〔2026〕第QY2002-1号),我机关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石家庄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修订)第三十八条细化标准第(4)项之规定标准,对你单位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之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权依法要求举行听证。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相关文书已依法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我机关提出并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视作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在五日内向我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报送资料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太行大街方郄路257副1号劳动监察大队
联系人:乔凯、张殿宏
联系电话:0311-86568092
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