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
关于印发《“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 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关于印发《“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 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局各有关处室:
为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按照高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的通知》(石高工办【2016】15号)要求,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履行分管的岗位业务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切实落实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安全生产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来宾 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李平海 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副局长
李晓楠 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
(一)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负责房屋建筑和区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以及工程建筑材料和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2.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3.依法查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4.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督导小区物业公司对本小区范围内房屋装修、保洁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依法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督导旧村改造主体单位对范围内房屋建筑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6.加强对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检测单位资质管理,负责雷电灾害安全防御工作,组织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查及雷电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测。
7.负责将上级部门气象监测及预测、气象风险评估精神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二)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内容和要求,单位负责人是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计划、安排、检查、总结、考核分管工作时,须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并抓好落实、督促。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时,按有关规定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2.各分管领导要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主题调研活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每逢重大活动、重要节日,要到分管的领域、行业、部门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三)郑来宾(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局长)
主要职责:
1.负责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全面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为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组织研究部署、指导高新区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并抓好督促、落实。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4.每月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遇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带队督导检查高新区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5.每月组织召开1次局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即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
6.组织制定全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四)综合处处长:辛军彦,主管局长:李平海
1.做好涉及安全生产方面文件的接收、批阅、转交工作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2.负责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气象监测及预测保障;负责上传下达,畅通风险灾害信息渠道。
3.做好车辆管理工作,车辆定期维护保养,驾驶员提高安全驾驶、道交法教育学习杜绝交通事故发生。
4.做好档案室防火防潮工作,规范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5.做好工作场所电器安全宣传加强检查提醒,做到人走灯熄、关闭电脑等用电设备电源,防止意外发生。
(五)住房和建设处:张育新,主管局长:李平海
1.负责由区国土规划住建局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强对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检测单位资质管理,负责雷电灾害安全防御工作,组织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查及雷电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测。
3.负责组织或参与工作职责内防火、防爆、防范自然灾害等安全方面的审查。
4.负责所实施项目的建筑保温材料的消防安全监管。
(六)房管处处长:叶红梅,主管局长:李平海
1.负责督导小区物业公司对本小区范围内房屋装修、保洁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依法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建设市场管理处处长:王春茂,主管局长:李平海
1.依法履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督导落实。
2.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工作,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以及工程建筑材料和工程施工质量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建筑工地临建的消防安全监管;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竣工验收;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依法查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八)征收办副主任:李树亮,主管局长:李晓楠
1.负责督导旧村改造主体单位对范围内房屋建筑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指导区内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九)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队长:吴朝辉,主管局长:李晓楠
1.负责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各有关处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按照本制度制定的职责分工,切实落实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高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石家庄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