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7-27    来源:网站建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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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高管〔2010〕75号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实施意见
科技创业园区管理处,区机关各部门,市直驻区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对农村地区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决定于2010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专项行动目标
清理无合法证照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用工,严厉打击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农村地区非法用工和违法犯罪活动,使农村地区劳动用工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专项行动对象和内容
专项行动对象主要是: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接合部和乡村小砖窑厂、小作坊等用工场所,重点打击并取缔黑砖窑。
检查内容主要是:
(一)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采矿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
(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
(三)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
三、专项行动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10日至15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违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矿产资源法》、《职业病防护法》、《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各用人单位对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展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
(二)执法检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实行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源头治理与大要案查处相结合,集中力量对辖区内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接合部和乡村“四小”用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执法检查,做到不漏一户、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形成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姿态,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分析总结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这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特别是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对农村地区劳动用工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在汇总各部门总结材料的基础上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非法用工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开展好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重大问题随时向管委会和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
成立区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委副书记、管委副主任关保松同志任组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监察分局、社会发展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区总工会、留村乡政府、宋营镇政府、郄马镇政府为成员单位,负责研究确定本区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和行动方案,加强对基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齐永宽担任。
留村乡、宋营镇、郄马镇政府成立三个专项行动联合检查小组,主管乡(镇)长为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各个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检查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工作区域和责任。要高度重视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工作,认真受理举报投诉。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动和依靠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力争做到排查全面彻底。区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85389940。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非法用工及使用童工等案件要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将无合法证照情况通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取缔。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
公安分局要对违法扣留各种身份证件,或者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民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拐骗和拘禁劳动者,拖欠工资涉嫌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
工商行政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并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等违法经营行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管,严厉打击相关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社会发展局要检查并处理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规定的行为。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受害人特别是智障人员,依法提供救助。符合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或医疗救助范围。
监察分局要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失职渎职等违纪问题进行查处。
总工会要加强乡(镇)、村、企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督活动,对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留村乡政府、宋营镇政府、郄马镇政府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本辖区专项行动的开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做好舆论引导。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建立部门联合执法的综合治理机制。要及时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并完善部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协助调查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逐步探索建立加强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
各部门要结合专项行动,采用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乡村基层组织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提高各部门特别是基层组织及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氛围。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配合,搞好舆论引导,宣传好的典型,曝光严重违法企业,避免个案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随时向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
附:石家庄高新区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0一0年七月十四日
 
 
 
 
 
 
附: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关保松   区工委副书记、管委副主任
成 员:   张健永   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苗志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志安   区社会发展局副局长
马荣维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  津   区经济科技发展副局长
张学仁   区纪工委监察室主任
于云川   区总工会主席
赵军法 留村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许平涛   宋营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付吉成   郄马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齐永宽兼任。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