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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6-02-12】 发布处室:生态环境局
一、领导班子职务及分工 领导姓名:孙亚龙(生态环境局局长) 工作职责:主持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领导姓名:尹志刚(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分管办公室、生态科、环境执法大队 领导姓名:张振国(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分管污防科、环境监控中心 领导姓名:卢 迪(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兼大气办主任) 工作职责:分管大气科、督导科 领导姓名:焦 烁(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分管环境执法一、二、三、四中队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区域内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环境保护规划。审核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各镇(街道)环境保护相关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区域内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区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三)负责参与指导推动全区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四)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机动车、化学品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六)负责协调和监督全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拟订自然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承担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 (七)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和电磁辐射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和执法监测。 (九)负责推进生态环境科技发展工作,组织全区生态环境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环境保护以及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排污权总量核算工作。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十三)承担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石家庄高新区京东数字产业园三楼、四楼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6月-8月 9:00-12:00、14:00-18:00 值班电话:0311-85964004(白天) 15081153301(晚上) 受理投诉电话:0311-85968875(白天)15081153301(24小时) 受理投诉部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